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关于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本政公开办发〔2012〕2号)要求,特编制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包括总体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内容。
本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10年12月1日-2011年12月31日。本报告将通过本溪市政务网信息公开平台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法规处,联系电话:0414-2808612,地址:本溪市平山区水塔路22号。
一、总体工作情况
2011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行力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同时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轨道。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领导多次在全局大会上强调,全局上下要不断深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打造阳光政府机关,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分管领导多次召集相关人员开会部署,提出具体要求,如明确要求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于每月15日前将信息报局综合法规处。
(二)编制目录指南。按照《条例》要求,我局于2011年9月按要求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编制工作,为社会公众查阅我局信息提供了详细的指引,保障公民和组织可以方便地获得有关的信息。
(三)健全工作机制。我局按照“公开、便民”的原则,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实际情况,逐步规范和完善了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工作机制。印发了《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处理流程、处理办法、责任主体等各方面工作都作了全面细致的规定,对加强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对涉及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法律、法规、政策、办事程序等必须公开公示。对经批准公开的内容,必须按规定的范围、程序、采取相应的形式公开;对未经批准公开的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泄露。通过完善制度,着力打造规范、协调、透明、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为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扎实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四)落实工作责任。在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明确了由监察室、办公室、综合法规处、信息中心等处室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任务是:监察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与管理工作。办公室负责涉密信息的审查;综合法规处负责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年度报告,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核,受理对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的申请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按规定要求及时答复;信息中心负责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撑,承担信息的对外发布工作,同时安排了1名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定期上报政府信息公开的各类数据。各处室、局属各单位确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工作,建立公开档案,每期公开的内容都应统一归档,保存备查。对违反信息公开审核备案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处室、局属各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目前,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各项工作开展顺利。
(五)创新公开形式。我局注重遵循政务公开的最大化原则,逐步扩大政府信息发布渠道,积极通过多种渠道将政府信息全部向社会公开,不搞“自留地”。一是积极与《本溪日报》、本溪电视台等新闻单位加强沟通联系,及时、大容量地向各类新闻媒体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工作宣传素材和宣传线索,把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就业、社会保险等各项措施在第一时间告知老百姓,传递给社会;二是完善了新闻发布制度。三是在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公开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有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四是及时向市档案馆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便于群众查阅,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五是建设政府公开信息查阅场所。在局档案室,开辟专门区域,以方便公众查阅。六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我局还通过在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市就业服务局等处设置触摸屏、政府信息公开栏,极大地丰富和拓展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六)开展培训宣传。为提高全局政务公开业务水平,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相关规定,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对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公开制度、工作职责、公开及申请办理的方法等作了全面详细的学习,使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此外,还广泛开展了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在方便服务对象的同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我局围绕“5.15政务公开日” 主题活动,专门制定了活动方案,当日,局班子成员、局属事业单位“一把手”及有关处室的负责人60余名,规范着装开展便民服务,咨询台前悬挂着“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致力民生,创建和谐”的条幅。据统计,此次活动共发放各种宣传资料7800余份,解答咨询者的询问606人次。主要咨询医疗保险政策、养老保险政策、失业保险政策以及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聘录用政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按照《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11年底,我局通过各种渠道公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文件、方案、通知、办事指南、新闻动态等各类信息共177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20条;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其他类信息154条。
另外,我局开通的12333咨询电话系统共接受市民咨询10638人次,其中,涉及五项社会保险的8416人次,劳动关系、劳动仲裁及劳动监察等维权方面的863人次,劳动力市场等其他方面的1359人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度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度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投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有序有效地推进,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了公民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了依法行政,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但仍存在着一些不足,如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待提高,与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信息发布量不多,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等,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二)具体解决的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实施“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主动性和紧迫感。二是进一步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推进政府的信息公开公众。三是进一步建立长效机制。着力建立和完善内容审查、更新维护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使政府信息公开真正成为贴近和帮助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的助推剂,成为政府沟通老百姓的连心桥。
二O一一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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