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rlzyhshbzj-2019-00006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信息名称: | 关于公布2012年省市职工平均工资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本部门规范性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3-07-04 | 成文日期: | 2013-07-04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公布2012年省市职工平均工资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的通知
各自治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钢,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2年省、市职工平均工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公布如下:
一、2012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为41858元,月平均工资为3488.17元;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2503元,月平均工资为3541.92元。
二、2012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29923元,月平均工资为2493.58元;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8974元,月平均工资为3247.83元。
三、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养老金后,全市企业退休(退职)人员月平均养老金为1686元。
四、2012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2001年6月30日前累计储存总额)的年记账利率为3.24%。
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