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rlzyhshbzj-2019-00002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本溪市社会保障卡综合应用试点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本部门规范性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6-05-12 | 成文日期: | 2016-05-12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本人社〔2016〕73号 | |
关键词: |
关于印发《本溪市社会保障卡综合应用试点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本人社〔2016〕73号
关于印发《本溪市社会保障卡
综合应用试点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社局,高新区人社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事业单位:
现将《本溪市社会保障卡综合应用试点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12日
本溪市社会保障卡综合应用
试点示范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社会保障卡在社会保障业务领域的广泛使用,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障卡综合应用示范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16〕82号)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社保卡综合应用试点示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成立社保卡综合应用试点示范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市人社局局长 姜 华
副组长:市人社局副局长、市社保局局长 李怀众
市人社局副局长 李艳萍
市人社局副局长、市就业局局长 樊增军
领导小组成员为市人社局信息中心、人才中心、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仲裁院、市社保局、市就业局、中国银行本溪分行等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社保局,由市社保局副局长展伟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社保卡综合应用试点示范工作,并负责组织协调各相关单位推进社保卡应用工作、督导检查落实等工作。
二、目标任务
以社保卡“一卡多用、全国通用”建设为目标,以102项应用目录为抓手,推动社保卡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领域普遍应用。
三、责任分工
(一)市社保局受社保卡综合应用试点示范领导小组委托负责统筹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试点示范工作,督导和协调相关部门抓好社保卡应用试点示范工作,解决信息技术问题,报送试点示范工作进展情况。负责社保卡在社会保险52项业务领域应用。
(二)市人社局信息中心配合市社保局开展社保卡试点示范工作,并与相关部门做好社保卡应用宣传工作。
(三)就业服务部门负责推进社保卡在就业、失业等26项业务的应用工作。
(四)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负责推进社保卡在劳动保障监察等4项业务应用工作。
(五)人才服务部门负责社保卡在人事代理等7项业务应用工作。
(六)劳动仲裁部门负责社保卡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申请等3项业务的应用工作。
(七)劳动关系行政部门负责社保卡劳动合同信息查询方面的应用。
(八)基金监督行政部门负责社保卡基金监督举报投诉、举报奖励领取2项应用工作。
(九)养老保险行政部门负责社保卡退休审批应用工作;
(十)工伤保险行政部门、劳动能力鉴定部门负责社保卡在工伤认定等6项应用工作。
四、工作计划
(一)部署阶段(2016年5月10日—2016年5月31日)。制定社保卡综合应用试点示范实施方案,并部署社保卡综合应用试点示范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6年6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1.2016年6月,社保卡普及率、银行账户激活率、持卡库接入率和就医一卡通医院覆盖率实现达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不在本市制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员不在社保经办范围)。
2.2016年5—12月,应用目录开通率达到70%;2017年1—3月,应用目录开通率达到90%
3.2016年6月末前,基层用卡环境覆盖率达到80%。
4.2016年12月前,实现与省内部分城市异地就医联网和异地安置人员就医结算;实现跨省待遇领取和个人缴费。
(三)总结阶段(2017年1月1日—3月31日)。对照《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障卡综合应用示范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16]82号)要求,上报我市社保卡综合应用试点示范工作情况。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根据责任分工及承担的工作任务,指定专人负责落实社保卡在本业务领域应用。
(二)加强督导,协调配合。试点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督导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并就社保卡应用方面存在的信息等问题研究解决。
(三)及时反馈。各部门就社保卡应用存在的问题,及时向试点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便于及时研究处理。每月末要将社保卡应用情况报送试点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加强宣传。为提升社保卡广泛应用共识,利用报刊、新闻媒体,进企业、走社区等方式进行多角度宣传,引导持卡人积极使用社会保障卡,为推进社会保障卡广泛应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