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rlzyhshbzj-2019-00006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 主题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17-06-29 | 成文日期: | 2017-06-29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关于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7]10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辽政办发[2015]6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现就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发文依据
1.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关于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7]10号);
2.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辽政办发[2015]65号)。
二、主要内容
1.文件结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主要内容,经费来源,试点范围,工作要求。
2.内容概要:根据人社部发[2017]10号和辽政办发[2015]6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一是合理确定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水平;二是优化公立医院薪酬结构;三是推进公立医院负责人薪酬改革;四是健全公立医院考核评价机制;五是落实公立医院分配自主权;六是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三、预期目的
各有关部门、公立医院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涉及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牵头负责,卫生计生、财政部门协调配合,明确责任分工,在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价格调整、医保支付、人事管理改革的同时开展试点。要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试点工作平稳顺利进行,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