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rlzyhshbzj-2021-00020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信息名称: | 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 《关于构建新清新型政商关系提案》(第043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 主题分类: | 2021年 |
发布日期: | 2021-07-07 | 成文日期: | 2021-07-07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 《关于构建新清新型政商关系提案》(第043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市工信局:
市工商联提出的《关于构建新清新型政商关系提案》(2043号)已收悉,现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1.制定出台营造企业家健康发展政策。为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实施意见》精神和《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实施方案》要求,市人社局起草并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了《中共本溪市委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实施方案》。其主要内容分5个部分包括15项具体内容举措:一是大力建设优秀企业家队伍,包括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2项内容。二是营造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主要从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创新权、自主经营权、健全企业家维权机制等方面,提出了5条法治化措施。三是营造促进企业家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主要从建设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促进企业家诚信经营、规范市场监管秩序等方面,提出了3条针对性举措。四是营造尊重和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社会环境。主要从建立政企沟通工作规范制度、建立企业家容错机制、完善企业家培训体系、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等方面,提出了4条支持性措施。五是加强党对企业家队伍建设的领导。主要从建立企业家荣誉制度、强化党的政治引领、全面加强企业党的建设等方面,提出了3条具体要求。
2.搭建高层次管理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平台。一是建立企业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按照省人社厅统一安排,对符合建立辽宁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条件的企业,我局积极推荐申报。对进入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博士,经省人社厅考评通过后,一次性给予每人9万元资金资助(其中6万元为省政府资助资金,3万元为本溪市政府资助资金)。二是通过申报国家人社部“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资助项目”和“海外赤子回国服务行动计划”为我市引进的海外留学人员争取国家项目资金资助。
3.搭建民营企业家培养平台。一是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本溪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意见》(本人社发[2012]90号),依托辽宁省干部学习网平台,组织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定期开展专业技术人员急需教育学习,提高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理论基础水平。二是在推荐选拔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十百千高端人才引进计划、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资助计划向我市重点产业、重点园区的民营企业人才倾斜,增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适用性。
2019年企业家队伍建设工作打算:
1.市人社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实施方案》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共同做好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工作,指导各县区制定和细化实施方案,配合有关部门对落实情况定期督查和总结评估,确保各项举措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2.按照省人社厅统一工作部署,积极组织我市民营企业积极申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工作。加大我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载体建设。
3.在2019年开展的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十百千高端人才引进计划、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资助计划向我市重点产业、重点园区的民营企业人才倾斜,增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适用性。
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