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rlzyhshbzj-2020-00058 发布机构: 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息名称: 市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充分利用我市高校资源建立培训基地,破解我市企业用工难的提案》(第301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主题分类: 2020年
发布日期: 2020-12-02 成文日期: 2020-12-02
废止日期: 文 号: 本人社案字7号3015
关键词:

市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充分利用我市高校资源建立培训基地,破解我市企业用工难的提案》(第301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12-02 10:03:02 【字体:

民盟本溪市委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充分利用我市高校资源建立培训基地,破解我市企业用工难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认真落实职业教育改革政策,制定实施方案

2019年1月,《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中明确要:“高等职业学校要培养服务区域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开展高质量职业培训,落实职业院校实施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面向在校学生和全体社会成员开展职业培训。自2019年开始,围绕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职业院校在10个左右技术技能人才紧缺领域大力开展职业培训”。“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充分调动各方面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积极性,带动各级政府、企业真实生产和社会技术服务于一体的高水平职业教育实训基地”。

2019年12月30日,市政府印发《本溪市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本政发〔2019〕11号),提出:“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创新,打造1个高水平实训基地、1个现代职业教育园区。加大政策引导力度,调动社会各方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积极性,在全市重点建设1—2个集实践教学、社会培训、企业真实生产和技术服务为一体的区域综合性高水平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充分研究高新区内普通本科高等学校转型发展政策,与各在溪学校积极对接,实现资源互补、资源共享,架通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教育的立交桥”。

二、加大政策支持,建设省级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

2011年,我局向省里积极争取省普惠制就业培训能力建设补助资金300万元,支持高新区和辽宁科技学院建设本溪市生物医药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为开展生物医药岗位及相关工种的技能培训提供实训服务。2015年,我局向省里积极争取在辽宁科技学院建设省级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获得省财政专项补助资金200万元,购置职业技能培训实训设备,主要用于政府向社会提供高技能人才培养、实训和鉴定公共服务平台,发挥引领产业升级、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的主要功能,面向全市各类企业和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2016年,我市获得老工业基地产业转型技术技能人才双元培育改革试点,在市政府统筹下,辽宁科技学院与多家企业签订了双元培育实训基地协议,为双元培育项目开辟了通道。构建政府主导、双元驱动、服务地方产业升级、校企深度融合、多位互动的双元培育体系。统筹培育技术技能人才的企业资源、学校资源以及社会资源,构建行业指导、企业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协同创新的职业教育发展与培训模式,为本溪老工业基地发展、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培养和储备技术技能人才。

三、我市全面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

 2019年9月,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重大决策部署,经市政府同意,市人社局和财政局联合印发了《本溪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方案(2019—2021年)》(本人社发〔2019〕26号),确定从2019年至2021年,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切实提高职业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要突出企业职工培训,适应新产业新技能要求,努力提升培训层次,着力培养企业急需紧缺的高技能人才,促进职业高质量就业。开展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截至2019年底,全市共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18935人次,其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12122人次,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6435人次,发放职业培训补贴资金329万元。

四、加大对职业院校的政策支持力度

我市从2019年起全面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切实发挥职业院校的基础作用,支持推动职业院校开展补贴性培训,扩大面向企业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和贫困劳动力的培训规模。职业院校可在办学许可专业范围内组织开展相关相近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培训。在核定职业院校绩效工资总量时,向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单位倾斜。允许承担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的职业院校凭与人社部门签订的培训协议领取非税收入票据,并将不低于50%的培训收入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学校培训工作量可折算成全日制学生培养工作量。职业院校在内部分配时应向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一线教师倾斜,保障其合理待遇。

 

 

 

 

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