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rlzyhshbzj-2020-00052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信息名称: | 市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我市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提案》(第3020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2020年 |
发布日期: | 2020-12-02 | 成文日期: | 2020-12-02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本人社案字1号3020 | |
关键词: |
市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我市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提案》(第3020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民进本溪市委: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全方位优化农村实用人才发展环境
先后制定出台了《本溪市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县域就业创业指导意见》、《本溪市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实施细则》,积极引导大学生到县域就业,两年接收高校毕业生643人到县区就业。
二、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力度
一是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2019年,为加大我市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力度,提升我市农村实用人才的专业技能,助推我市农村经济向深层次发展,组织培训农村实用人才近200人;二是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面向农村和城市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全市技工院校共招收劳动预备制学员282人,其中:农村学员55人。对农村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在培训期间给予每生每月150元的生活补贴。三是开展技能扶贫千校行动。引导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入读技工院校,并享受优先选择专业、优先安排实习、优先推荐就业,优先落实国家助学金、免学费政策。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学生享受每生每年3000元补助,2019年有1名农村学生享受补助政策。四是开展专家服务基层活动。2019年组织农业专家下基层活动6次,服务基层农户,争取省专项经费4万元。
三、给予创业场地补贴
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农民符合条件也可以享受下列政策:一是对没有进入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租赁场地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字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及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劳动力,按照实际租赁期限相应给与创业场地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二是给予一次性项目推荐补贴。对纳入市及以上创业项目库的创业项目,被创业者采纳并创办企业(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3年内每新吸纳一名登记失业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项目推荐单位(或个人)一次性创业项目推荐补贴。三是给予创业带头人社会保险补贴。被认定为创业带头人的劳动者创办的企业,5年内(以工商登记注册日期为准)新吸纳(与之首次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登记失业人员,按企业为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自缴纳之日起相应给予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每年新吸纳登记失业人员10人以上(含10人)的,或每年新吸纳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5人以上(含5人)的企业,享受补贴期限可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24个月。四是发放创业贷款。农民个人(包括农村自主创业农民、返乡创业农民工)在我省农业县区为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依据规定向农业农村部门或林草部门申请贷款。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落实《本溪市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县域就业创业指导意见》,积极吸引高校毕业生到县区就业创业;二是积极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全面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大规模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按照“加强统筹、形成合力、完善制度、提升效果”的要求,完善农民工职业培训项目管理体制,提高农民工职业培训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注重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三是继续在全市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面向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等就业重点群体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培训补贴直补培训机构,补贴项目和标准按市级政府补贴专业目录执行。
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