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rlzyhshbzj-2021-00018 发布机构: 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息名称: 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建立人才引进机制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建议》(第408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主题分类: 2021年
发布日期: 2021-07-07 成文日期: 2021-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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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建立人才引进机制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建议》(第408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7-07 14:17:06 【字体:

袁海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人才引进机制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将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纳入政府考核体系

2020年,省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并将人才引进和培养指标纳入省政府对市政府考核体系,我市结合工作实际,一是下发了《本溪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指标落实分解表》将人才引进工作纳入政府考核体系,我市刚性引进高层次人才47人。二是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借助国家和省选拔机制大力培养“高层次”人才。推荐参评国家和省各类人才工程选拔45人。组织参加“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公需科目在线学习2.07万人。推荐参加省各类高级研修班21人。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积极落实营造企业家发展环境实施方案,向省推荐6人参评“辽宁优秀企业家”;为我市1家企业申报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二、高技能人才具体落实政策及发展方向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国家、省市实施“十四”规划的第一年,也是我们职业技能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向着既定目标冲刺的最后一年,工作任务将更加繁重。职业能力建设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在危机中育新机,在变局中开新局,重点抓好以下各项工作:

1.加大职业技 能提升行动推进力度,不断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按照“保证培训质量、保证培训针对性、保证培训效果”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本溪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方案(2019-2021年)》,全力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开展,确保完成省下达的培训任务。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调动和发挥企业、职业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的作用,面向企业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和贫困劳动力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2.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提升高技能人才培养能力。深入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省级示范基地项目。2021年新建市级技能大师工作站不少于2个。充分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在带徒传技、技能攻关、技艺传承、技能推广等重要作用,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

3.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统筹协调全市各部门进一步落实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方案》,以落实提高技术工人待遇为突破口,进一步加强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健全完善技术工人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保障等政策措施,使高技能人才成长有通道、发展有空间。

4.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推进技工院校创新发展。认真落实《国家、省技工教育“十四五”规划 》和《本溪市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以适应本溪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大力发展技工教育,深入推进技工院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优化技工院校发展政策环境,加大技工院校招生力度,发挥各民间办学机构的作用,大力培养专业技能人才,为我市培养更多高素质劳动者和高技能人才。

5.积极推进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做好技能等级评价认定工作。今明两年是职业技能评价制度改革的关键年。按照国家和省推进职业技能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有关要求,深化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完善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多元评价方式。指导企业、技工院校和第三方评价机构做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切实发挥企业、技工院校和第三方评价机构在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方面的主体作用,畅通技能人才成长通道,提高技术工人待遇,不断壮大技术工人队伍。

通过以上工作,力争到“十四五”期间,在完成“三年行动计划”5万人的基础上,再培养3万人次的职技能劳动者,全市技能劳动者总量稳定在25万人以上,其中新增高技能人才0.5万人。到2025年末,全市高技能人才达到8万人,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2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0%以上。培养一支门类齐全、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力争培训完成高技能人才7500人次。依托高水平职业院校,创建1-2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五年期间,重点培养10名高技能领军人才,重点建设5个省级(含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站(室),新建不少5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站。

三、我市目前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情况

1.通过就业援助岗位安置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安置对象为离校两年内(应届)的本溪籍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主要包括以下六种困难类型:低保户、低保边缘户、零就业家庭、残疾人家庭(包括残疾人)、孤儿及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工作年限为两年,表现优秀的,经用人单位申请,可延长一年。我们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对报名申请就业援助岗位的高校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当月登记次月安置,2021年,新安置4名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上岗,目前,全市在岗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共80人,2020年发放工资补贴259万元。

2.落实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为鼓励我市企业吸纳人才,2019年,市人社局出台了《关于印发〈本溪市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本人社〔2019〕62号),对“本溪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各类企业和社会组织招用毕业12个月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企业社会保险补贴。为了进一步促进人才的引进,我市在2020年调整政策,扩大补贴范围,由毕业一年内的应届毕业生调整为离校5年未就业的毕业生,补贴资金由按最低缴费基数标准计算调整到按照企业为毕业生实际缴纳社会保险给予补贴。政策出台后,我市为27家企业,127人发放补贴资金87万元。

3.做好困难家庭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为应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帮助其尽快实现就业创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发放标准为每个人1000块钱。发放对象为6类人员:学籍在我市辖区高校的低保家庭、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毕业生(《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或《五保证》,本人持有)。2020年,共为辽宁科技学院、本溪市商贸服务学校、辽宁冶金职业技术学院等10所学校的474名2021届困难家庭毕业生发放求职创业补贴47.4万元。

4.疫情期间,出台促进大学生就业的一次性补贴政策。为了促进企业疫情期间经济内循环,去年年底,我们出台《关于本溪市企业吸纳2020届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通知》(本人社〔2020〕72号)文件,为我市吸纳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企业按照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经审核,符合发放补贴条件的共计19家企业253人,补贴金额92万元。

四、我市目前提供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情况

1.开展校地合作等人才交流合作。2019年以来,我们积极与省内外高校开展校地合作,目前,已经与东北大学、大连理工、吉林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辽宁科技学院等23所省内外高校签订了校地合作协议,建立了紧密合作关系,联合开展招聘活动,帮助我市企业引进急需人才,并通过高校宣传我市市情、优势产业和就业政策,吸引高校毕业生来(返)溪就业创业。

2.开展好各类招聘活动。2020年,我们依托重点企业微信群,征集岗位信息,及时发布各类招聘活动和就业岗位信息,为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搭建对接平台,共开展网络和现场招聘活动34次,累计征集了1082家企业的用工信息3058条,提供就业岗位22029个,达成就业意向500余人。此外,2020年10月、11月份,组织我市本钢等10家企业参加全省“走进江苏走进高校”和“百校千企”赴外招聘活动,分别走进江苏、西安、包头、长春等省外城市进行现场招聘,达成就业意向82人。

3.开展“点亮就业之路”就业创业政策进校园宣讲活动。2020年,我们分别走进辽宁科技学院、辽宁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开展了进校园政策宣讲活动,大力宣传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提供就业岗位信息,邀请高校毕业生关注中心微信公众号,丰富了毕业生获取信息的途径,增强其在溪就业创业的信心。

4.充分发挥微信平台的宣传作用。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我市市情、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招聘活动等各类图文信息。今年,我们对微信公众号进行了改版,对自助服务菜单进行重新梳理和内容上的完善,让高校毕业生使用起来更加便捷和高效。同时,还在微信公众号内链接了辽宁省人力资源市场和中国人才网高校毕业生求职登记小程序,为高校毕业生带来了更快捷、更方便的求职体验,提高了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成功率。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