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rlzyhshbzj-2019-00047 发布机构: 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息名称: 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050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
发布日期: 2019-11-12 成文日期: 2019-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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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050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11-12 12:51:26 【字体:

                          

                                             (A类)

                            本人社案字〔2019〕第4号

 

 

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2050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市政协经济委工业组: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本溪市人才引进政策的提案》(第205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东北地区经济发展大环境不利于人才引进工作,人才的缺失限制了经济发展。面对人才缺失的大环境,本溪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工作,特别是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出台了一系列的人才引进政策。一是2015年,由市人社局起草制定,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印发本溪市人才驱动实施方案(2015-2020)的通知》(本委发[2015]24号),对我市未来5年人才发展提出了具体任务要求。二是2016年市人社局制定了《本溪市机关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引进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除享受规定的各项待遇外,对不同层次人才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新引进的博士及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等相应层次人才,给予20万元购房补助(或安家补助),并连续3年享受每月2000元人才专项资金资助;新引进的硕士层次人才,给予10万元购房补助(或安家补助),并连续3年享受每月1000元人才专项资金资助;新引进的国家“985工程” 院校(不含独立学院)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给予5万元购房补助(或安家补助)。上述人员按照《关于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若干意见》(教财[2015]7号)规定办理助学贷款的优秀贫困毕业生,其助学贷款及利息给予全额补贴。”三是2018年市人社局配合市委组织部制定出台了《中共本溪市委办公厅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溪市人才服务全面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本委办发[2018]42号),加大博士后培养载体建设力度,鼓励重点发展区域、重点产业领域、重点企业获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继续实施博士后集聚培养工程,鼓励博士后研究人员依托科研项目、重点学科和科研基地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产学研交流合作,对各设站单位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给予每人10万元生活补贴。鼓励支持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专业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本科毕业生,每引进一人并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分别按3万、1.5万、1万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经费资助,用于引进人才的生活补贴等待遇落实。由市、县(区)两级财政各按50%比例承担。四是完善了高校毕业生政策和人才服务营商环境政策。2018年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发了《本溪市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县域就业创业指导意见》,以市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制发了《2018年本溪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行动计划》。同时还制发了《优化本溪市营商环境人才政策》,同时配合市直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服务行业发展的人才政策。五是培育壮大我市企业家队伍。为激励广大企业家坚定信心、立志振兴,增强企业家创新创造创业活力,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按照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实方方案》的任务分工,我局草拟并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下发了《本溪市委 本溪市人民政府 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实施方案》。

 

 

 

 

 

 

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11日

 

 

责任领导:李傲松

联系人及电话:车书华,42808658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办公室,各相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