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rlzyhshbzj-2023-00016 发布机构: 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息名称: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主题分类: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发布日期: 2024-02-22 成文日期: 2023-01-13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发布时间:2024-02-22 10:30:08 【字体:

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缴纳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60%给予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初次核定享受补贴政策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

享受政策年限

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初次核定享受补贴政策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

享受待遇

按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补贴。

本溪执行的补贴标准是:原则上不超过实际缴费数的60%。

人员范围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3.登记失业人员中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

4.残疾人

5.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

6.随军后无工作的现役军人配偶

7.享受定期定量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

8.烈属

申报材料

1.身份证

2.就业困难人员相关证明材料

3.就业创业证

4.户口本

5.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6.填写《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经办机构

各县区

联系方式

本溪县:024-46823287

桓仁县:024-48192866

平山区:024-42332706

明山区:024-44832155

溪湖区:024-45836042

南芬区:024-43839320

高新区:024-45858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