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rlzyhshbzj-2023-00017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信息名称: | 公益性岗位补贴 | 主题分类: | 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 |
发布日期: | 2024-02-22 | 成文日期: | 2023-01-13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公益性岗位补贴
对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群体,通过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并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
享受政策年限
公益性岗位服务期限为3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
享受待遇
执行城镇最低工资标准并缴纳社会保险
人员范围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3.登记失业人员中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
4.残疾人
5.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
6.随军后无工作的现役军人配偶
7.享受定期定量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
8.烈属
经办机构
各县区
联系方式
本溪县:024-46823287
桓仁县:024-48192866
平山区:024-42332706
明山区:024-44832155
溪湖区:024-45836042
南芬区:024-43839320
高新区:024-45858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