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rlzyhshbzj-2023-00089 发布机构: 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息名称: 本溪市人社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 主题分类: 决算
发布日期: 2023-09-01 成文日期: 2023-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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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社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3-09-01 15:10:05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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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整体绩效表


 

第一部分 本溪市人社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不含医疗保障,下同)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承担市政府人才工作的综合管理,牵头推进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规范全市人力资源市场。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创业扶持援助政策,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统筹协调选拔高等院校毕业生赴基层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来市就业管理规定,承担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失业预测预警工作,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统筹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政策,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稽核、预测预警工作,拟订应对预案,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和安全稳定运行。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完善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实施国家荣誉制度,规范全市表彰奖励和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承办市政府开展的有关表彰奖励活动。承办市政府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事宜。

(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办法,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

(七)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并完善相关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解决有关农民工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

(八)按分工负责企业帮扶工作。

(九)负责本部门和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加强促进就业创业、持续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激励人才创新创造、保障农民工权益等职责。

(十二)与市教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等部门拟定。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溪市人社局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本溪市人社局(本级)

2.本溪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3.本溪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65592.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6559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5592.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48532.35万元,增长284.48%,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和其他资源勘探业补助的增加。

(二)支出总计65592.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58099.8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7136.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01.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61.55万元。

2.项目支出7492.33万元,主要包括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经费、就业补助资金、中央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经费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47898.76万元,增长270.71%,主要原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和其他资源勘探业补助的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本年度结转结余和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单位2022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559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099.88万元,项目支出7492.33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5592.2万元,今年支出增加47898.76万元,增长270.7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教育支出349.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42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0万元,农林水支出8.99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1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9.84万元。

1.教育支出349.29万元,包括:

(1)其他教育支出349.29万元,主要是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补助资金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421.1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872.25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办公费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9万元,主要是物业费支出。

(3)事业运行4557.43万元,主要是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和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人员经费、办公费等支出。

(4)信息化建设1.2万元,主要是金保工程各项网络费用支出。

(5)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554.05万元,主要是市直公务员和参公身份工伤人员医疗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经费等支出。

(6)行政单位离退休44.46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及取暖费等支出。

(7)事业单位离退休90.64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及取暖费等支出。

(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09.73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2.43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0)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51463.8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1)就业创业服务补贴40.42万元,主要是用于全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信息网络运行费及维修维护费等。

(12)社会保险补贴2059.82万元,主要是用于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创业带头人社保补贴,以及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等。

(13)公益性岗位补贴921.15万元,主要是用于公益性岗位岗位补贴、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岗位补贴等。

(14)就业见习补贴55.14万元,主要用于16-24岁失业青年,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提供见习岗位的单位发放的生活费补贴。

(15)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16万元,主要是为培养高技能人才,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的补助支出。

(16)促进创业补贴59.4万元,主要用于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17)其他就业补助支出5.26万元,主要是参加省举办的职业技能大赛各项费用支出。

(18)死亡抚恤188.87万元,主要是死亡抚恤金支出。

(19)伤残抚恤50.05万元,主要是伤残抚恤金支出。

(20)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31万元,主要是重度残疾人补贴支出。

(2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9万元,主要是解决部分煤炭有色企业历史遗留问题补贴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200万元,包括:

(1)计划生育服务200万元,主要是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等支出。

4.农林水支出8.99万元,包括:

(1)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8.99万元,主要是,主要是“按各地当年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总额的1%,奖励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成效突出的经办银行、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等单位 ,用于其工作经费补助”的支出。

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153万元,包括:

(1)其他资源勘探业支出2153万元,主要是煤炭有色亏损补贴、信访维稳、国企转制遗留问题等事项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459.84万元,包括:

(1)住房公积金436.48万元,主要是职工公积金等支出。

(2)购房补贴23.36万元,主要是职工发放购房补贴等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2.8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88.52%,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响应“过紧日子”号召,节约使用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89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2.89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全年预算的88.52%,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响应“过紧日子”号召,节约使用公务用车维护费。比上年增加5.11万元,增长28.73%,主要是因为我局部分公务用车使用时间较久,部分零件老化,维修更换等成本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8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5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8099.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7538.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561.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6.17万元,比上年增加0.05万元,增长0.0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电费增加导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5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4辆,应急保障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其他用车3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

(四)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11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4716.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4716.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自评平均分90.52分。

组织对3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82010.41万元,自评平均分88.6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第五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反映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3.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的支出,如金保工程、社会保障卡建设和运行维护、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等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部门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的补助。

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反映财政用于支持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升创业服务能力和向社会力量购买就业创业服务成果的补助支出。

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社会保险补贴(项):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人员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的补贴支出。

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见习补贴(项):反映财政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费给予的补贴支出。

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项):反映财政用于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促进创业补贴(项):反映财政为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给予的求职创业补贴,以及为支持符合规定条件的群体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等相关支出。

4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反映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44.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反映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45.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项):反映财政用于符合条件的人员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的贴息及奖补支出。

46.资源勘探工业信息支出(类)资源勘探开发(款)其他资源勘探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其他资源勘探业方面的支出。

4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原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49.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5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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