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rlzyhshbzj-2019-00008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 主题分类: | 预算/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9-08-27 | 成文日期: | 2019-08-27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 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 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
八、 2018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不含医疗保障,下同)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承担市政府人才工作的综合管理,规范全市人力资源市场;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统筹协调选拔高等院校毕业生赴基层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来市就业管理规定;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稽核、预测预警工作,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和安全稳定运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完善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规范全市表彰奖励和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承办市政府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事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协调解决有关农民工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含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本溪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2.本溪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3.本溪市就业服务局
4.本溪市人才服务中心
5.本溪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
6.本溪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本煤分局
7.本溪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8.本溪市技工教学研究室
第二部分 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九、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xls
第三部分 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预收执行情况
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较好,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2,183.06万元,支出合计12,867.18万元。财政拨款收支与上年决算对比经费减少845.28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专项经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自然减员减少经费支出。
二、关于“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2018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其中:公务接待费4.1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6.10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41.1万元,比2017年增加1.24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燃油费涨价因素。
(二)2018年因公出国(境)人数为0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为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4辆。
三、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人员经费支出857.5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77.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255.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经费24.78万元。比2017年增加592.27万元,增加32.3%。人员变动及决算中包含两个事业单位人员经费等。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4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4辆,其中:副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7辆,应急车辆5辆,老干部用车2辆。
六、关于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市财政安排的2018年项目管理资金进行规范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保障必须,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取得预期社会效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4.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6.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27.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28.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29.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0.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2.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