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开发公益性岗位 托底安置返乡农民工817人
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开发公益性岗位
托底安置返乡农民工817人
为及时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就业工作,稳定就业形势,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委《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交通运输厅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本人社〔2020〕7号),我市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对暂时难以外出且有就业意愿的农民工进行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主要安置岗位有疫情巡逻排查、劳动保障协管员、警卫、保洁保绿、留守儿童看护、环境卫生等,安置期限为3至6个月,并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其中: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本人之前缴纳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区分予以补贴;岗位补贴市区为1610元,两县为1480元。同时,对以上人员统一参照我市现行就业见习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标准,给予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截至2020年4月末,全市托底安置返乡农民工817人,签订合同大部分为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