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市人社局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举报方式的通知
为深入开展人社领域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工作,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受理群众举报线索,查找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和干部,现将我局举报方式公布如下:
举报电话: 43222112 (市人社局机关)
47133195 (市人力资源中心)
42854127 (市社保中心)
举报邮箱: srsjjgdw@163.com (市人社局机关)
dangqun43886924@163.com (市人力资源中心)
961219611@qq.com (市社保中心)
地 址:本溪市平山区水塔路22号606 室(市人社局机关)
本溪市明山区胜利路68号601室(市人力资源中心)
本溪市平山区解放南路38号6楼纪委 (市社保中心)
不受理情形:依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第十三条规定,反映以下事项,不予受理:
(一)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二)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三)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