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追缴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公告
根据国家审计部门下发的疑点数据,经本溪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失业保险部核查,有6人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在出现停止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法定情形后仍违法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本溪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失业保险部多次联系违规领取者办理退款事宜,因不配合返还或无法正常联系等原因,违规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至今未退回。现就追缴违规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的退款事宜,公告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等有关规定,请以下6名人员(名单详见附件)于2025年12月8日前到本溪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失业保险部办理返还手续或直接转账至指定账户。转账返款的务必备注姓名和退款事项。如未及时退回,将按规定启动司法程序进行依法追回;如存在欺诈、骗保等情节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经办机构联系电话:
本溪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47133148
本溪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46823945
桓仁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48862338
退款账号:285679462340
户 名:本溪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失业保险基金
开户行:中国银行本溪分行营业部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十五日,即视为送达。
本溪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25年1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