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市人社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第二批)
各县、区人社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按照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本司发〔2024〕23号)要求,市人社局结合工作实际,现予以公布2024年第二批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请认真贯彻落实。
序号 | 文号 | 废止文件标题 |
1 | 本人社发[2017]5号 | 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 |
2 | 本人社发[2017]51号 | 关于印发《本溪市创业培训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
3 | 本人社[2020]46号 | 关于做好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考核工作的通知 |
4 | 本人社[2021]15号 | 关于印发《本溪市创业带头人认定及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
5 | 本人社[2022]2号 | 关于进一步做好本溪市创业补贴工作的通知 |
6 | 本人社[2022]82号 | 关于印发《本溪市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
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