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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溪市青年就业见习计划(院校类)发放补贴的公示

来源:本溪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市场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3-11-13 10:05:22 浏览次数: 【字体: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函〔2020〕269号)、《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院校类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函〔2022〕215号)、《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溪市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本政办发〔2022〕27号)、《关于印发<本溪市青年就业见习实施细则>的通知》(本人社〔2019〕94号)要求,我们开展了青年就业见习工作。我部门现对本溪市青年就业见习(院校类)市级财政补助申请的院校名单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14日至11月20日),如认为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或实际情况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监督电话:47133124

附件:院校类见习人员明细(辽宁冶金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类见习人员明细(辽宁科技学院)



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