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本溪市创业场地补贴发放名单公示
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辽财社〔2019〕27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本溪市创业补贴工作的通知》(本人社〔2022〕2号)规定,经各县(区)人社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经营实体进行实地核验,市人社部门对各县(区)人社部门申报的材料进行复核,拟为符合条件的2户经营实体发放创业场地补贴资金1.2万元(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现予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3年4月23日至2023年4月27日。如有不同意见,可向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纪检监察部门反馈。
联系电话:024-47133125
本溪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23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