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
一、申报条件
城乡居民与企业互转人员。
二、申报材料
职工养老保险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部门出具联系函。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职工养老保险:需职工养老保险转移经办部门出具联系函。
三、服务对象
城乡居民及企业、灵活就业人员。
四、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五、办件类型
即申即办
六、办理流程
受理→经办→反馈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结果送达
窗口
九、咨询电话
本溪市社保中心:024-42818081
本溪市社保中心平山区分中心:024-42818047
本溪市社保中心明山区分中心:024-42818055
本溪市社保中心溪湖区分中心:024-45832128
本溪市社保中心南芬区分中心:024-43820035
本溪市社保中心本溪县分中心:024-46826247
本溪市社保中心桓仁县分中心:024-48862191
十、办理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十一、办理地点
市社保中心:明山区峪明路276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平山区分中心:平山区解放南路38号原永丰社保中心三楼
明山区分中心:明山区峪明路276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溪湖区分中心(含高新区):溪湖区溪湖西路206a栋溪湖区政务服务中心
南芬区分中心:南芬区中心路145号南芬区政务服务中心
本溪县分中心:本溪县小市镇文化街工商巷186-2
桓仁县分中心:桓仁县天后街09组3号
十二、办理机构
本溪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本溪市社保中心平山区分中心
本溪市社保中心明山区分中心
本溪市社保中心溪湖区分中心
本溪市社保中心南芬区分中心
本溪市社保中心本溪县分中心
本溪市社保中心桓仁县分中心
十三、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8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