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便民服务>办事指南>详细内容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来源:社保中心 发布时间:2026-04-02 10:05:29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一、申报条件

1.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需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应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参保申请。

二、申报材料

到户籍所在地村(居)、乡镇(街道)办理需提供:

1.有效身份证件。

2.户口本(首页、本人页)。

3.特殊参保群体人员(一、二级残疾证、低保或特困证)。

4.填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

三、服务对象

自然人

四、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五、办件类型

即申即办

六、办理流程

受理→经办→反馈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结果送达

窗口

九、咨询电话

本溪市社保中心平山区分中心:024-42818047

本溪市社保中心明山区分中心:024-42818055

本溪市社保中心溪湖区分中心:024-45832128

本溪市社保中心南芬区分中心:024-43820035

本溪市社保中心本溪县分中心:024-46826247

本溪市社保中心桓仁县分中心:024-48876889

十、办理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十一、办理地点

平山区分中心:平山区解放南路38号原永丰社保中心三楼

明山区分中心:明山区峪明路276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溪湖区分中心(含高新区):溪湖区溪湖西路206a栋溪湖区政务服务中心

南芬区分中心:南芬区中心路145号南芬区政务服务中心

本溪县分中心:本溪县小市镇文化街工商巷186-2

桓仁县分中心:桓仁县天后街09组3号

十二、办理机构

本溪市社保中心平山区分中心

本溪市社保中心明山区分中心

本溪市社保中心溪湖区分中心

本溪市社保中心南芬区分中心

本溪市社保中心本溪县分中心

本溪市社保中心桓仁县分中心

十三、设定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