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养老保险欠费核销
一、申报条件
养老保险存在欠费,经审核后需核销的。
二、申报材料
1.企业职工转为灵活就业人员需核销欠费的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2.企业职工办理退休时或退休补费时提供《退休审批表》或《补收核定单》。
三、服务对象
企业职工
四、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五、办件类型
即申即办
六、办理流程
受理→经办→反馈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结果送达
窗口
九、咨询电话
本溪市社保中心:024-42818077
本溪市社保中心明山区分中心:024-42818055
本溪市社保中心溪湖区分中心:024-45832128
本溪市社保中心平山区分中心:024-42818047
本溪市社保中心南芬区分中心:024-43820035
本溪市社保中心本溪县分中心:024-46822580
本溪市社保中心桓仁县分中心:024-48828211
十、办理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十一、办理地点
市社保中心:明山区峪明路276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平山区分中心:平山区解放南路38号原永丰社保中心三楼
明山区分中心:明山区峪明路276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溪湖区分中心(含高新区):溪湖区溪湖西路206a栋溪湖区政务服务中心
南芬区分中心:南芬区中心路145号南芬区政务服务中心
本溪县分中心:本溪县小市镇文化街工商巷186-2
桓仁县分中心:桓仁县天后街09组3号
十二、办理机构
本溪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本溪市社保中心平山区分中心
本溪市社保中心明山区分中心
本溪市社保中心溪湖区分中心
本溪市社保中心南芬区分中心
本溪市社保中心本溪县分中心
本溪市社保中心桓仁县分中心
十三、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