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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变更登记

来源:社保中心 发布时间:2026-04-02 10:05:55 浏览次数: 【字体:

一、申报条件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姓名、出生日期、有效身份证号码、缴费档次、银行账号、特殊参保群体类型、性别、民族、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

二、申报材料

到户籍所在地村(居)、乡镇(街道)办理需提供:

1.身份证。

2.特殊参保群体人员(一、二级残疾证、低保或特困证)。

3.银行新账号。

4.变更登记表。

三、服务对象

自然人

四、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五、办件类型

即申即办

六、办理流程

受理→经办→反馈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结果送达

窗口

九、咨询电话

本溪市社保中心平山区分中心:024-42818047

本溪市社保中心明山区分中心:024-42818055

本溪市社保中心溪湖区分中心:024-45832128

本溪市社保中心南芬区分中心:024-43820035

本溪市社保中心本溪县分中心:024-46826247

本溪市社保中心桓仁县分中心:024-48876889

十、办理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十一、办理地点

平山区分中心:平山区解放南路38号原永丰社保中心三楼

明山区分中心:明山区峪明路276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溪湖区分中心(含高新区):溪湖区溪湖西路206a栋溪湖区政务服务中心

南芬区分中心:南芬区中心路145号南芬区政务服务中心

本溪县分中心:本溪县小市镇文化街工商巷186-2

桓仁县分中心:桓仁县天后街09组3号

十二、办理机构

本溪市社保中心平山区分中心

本溪市社保中心明山区分中心

本溪市社保中心溪湖区分中心

本溪市社保中心南芬区分中心

本溪市社保中心本溪县分中心

本溪市社保中心桓仁县分中心

十三、设定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