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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单位注销

来源:社保中心 发布时间:2026-04-02 10:05:15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一、申报条件

1.参保单位依法终止社会保险缴费义务。

2无未办结业务。

二、申报材料

1.有关单位解散、撤销、终止的文书。

2.单位登记证照注销或吊销以及迁往外省市的文书或人民法院正式宣告单位破产终结的文书等。

三、服务对象

需要注销的用人单位。

四、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五、办件类型

即申即办

六、办理流程

受理→经办→反馈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结果送达

窗口

九、咨询电话

本溪市社保中心:024-42818077

本溪市社保中心本溪县分中心:024-46822750

本溪市社保中心桓仁县分中心:024-48828211

十、办理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十一、办理地点

市社保中心:明山区峪明路276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本溪县分中心:本溪县小市镇文化街工商巷186-2

桓仁县分中心:桓仁县天后街09组3号

十二、办理机构

本溪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本溪市社保中心本溪县分中心

本溪市社保中心桓仁县分中心

十三、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