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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康复机构的确认(工伤医疗)

来源:社保中心 发布时间:2023-07-04 13:50:45 浏览次数: 【字体:

一、申报条件

获得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或康复机构。

二、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

2.相关医疗资质证明(原件);

3.《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原件,加盖申请机构公章,注明联系电话)。

三、服务对象

医疗机构或康复机构

四、办理形式

1.窗口办理

2.线上办理

五、办件类型

限时办理

六、办理流程

受理(即时)→经办(30个工作日)→反馈(即时)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结果送达

短信、窗口

九、咨询电话

本溪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024-42816740

本溪市社保中心本溪县分中心:024-46824851

本溪市社保中心桓仁县分中心:024-48862191

十、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11:3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一、办理地点

市社保中心:明山区峪明路宏峪小区一号公建

本溪县分中心: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文化街工商巷186-2

桓仁县分中心:桓仁满族自治县天后街24号。

十二、办理机构

本溪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本溪市社保中心本溪县分中心

本溪市社保中心桓仁县分中心

十三、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