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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档案接收

来源:综合法规科 发布时间:2021-09-09 13:05:34 浏览次数: 【字体:

高校毕业生档案接收

一、申报条件

本市户籍或在本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流动人员,含辞职辞退人员)。

二、申报材料

1.密封完好的《人事档案》原件;

2.户口本或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3.《档案转递通知单》原档案保管单位出具的原件;

4.辞职辞退人员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

三、服务对象

高校毕业生

四、办理形式

1.窗口办理(市及两县人社系统档案受理窗口)

2.线上预约

五、办件类型

即申即办、打包快办

六、办理流程

受理(即时)→经办(即时)→结果反馈(即时)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结果送达

窗口、短信

九、咨询电话

1.本溪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024- 47133183

2.本溪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024-46823862 

3.桓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4-48838237 

十、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11:3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一、办理地点

本溪市明山区胜利路68号劳动大厦2楼窗口/两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十二、办理机构

本溪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两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十三、设定依据

《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本政发〔2000〕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