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重点群体职业培训补贴申领
就业重点群体职业培训补贴申领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开班备案:经认定的政府定点培训机构,培训的学员为就业重点群体,范围包括:(1)贫困家庭子女(2)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 (“两后生”)(3)退役军人(4)农村转移劳动者(5)下岗失业人员(6)残疾人(7)距刑满释放不足一年的服刑人员(8)戒毒人员(9)不具有按月领取养老金资格人员(10)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1)灵活就业人员(12)城乡贫困劳动力(指农村特困家庭、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农村困难残疾家庭、城镇特困家庭、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6类家庭中的劳动力)
(二)培训补贴申领:经开班备案后,学员参加职业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
二、申报材料
(一)申报备案
1.填写《就业重点群体职业培训备案表》;
2.填写《就业重点群体职业培训备案人员名单》;
3.参训学员身份证;
4.参训学员就业重点群体身份证明。
(二)补贴申领:
1.填写《就业重点群体职业培训补贴申领表》;
2.填写《就业重点群体职业培训补贴人员名单》。
三、服务对象
企业
四、办理形式
1.窗口办理(市及各县区人社系统综合受理窗口)
2.线上办理
五、办件类型
限时办理
六、办理流程
(一)开班备案: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初审(5个工作日)→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经办(9个工作日)→结果反馈(1个工作日)
(二)补贴申领: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初审(5个工作日→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经办(5个工作日)→报财政部门申请补贴资金(5个工作日)→补贴发放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结果送达
窗口、短信
九、咨询电话
1.本溪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024- 47133145
2.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024-46811305
3.本溪市桓仁县人才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024-48829663
4.本溪市平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4-42332706
5.本溪市明山区社会保障服务分中心:024-44847446
6.本溪市溪湖区社会事业服务中心:024-45836084
7.本溪市南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4-43839320
8.本溪市高新区基层治理和社会事业局:024-45556998
十、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11:3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一、办理地点
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十二、办理机构
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十三、设定依据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辽政发〔202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