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一、申报条件
离校 2 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未办理企业工商营业执照。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 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 24 个月。中断后不可继续享受。(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省内外所有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及留学归国人员同等适用)
二、申报材料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或复印件;
2.学历证明:
(1)毕业证原件或复印件;
(2)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4.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三、服务对象
高校毕业生
四、办理形式
1.线上渠道。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或
辽宁人社小程序等。
2.线下渠道。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五、办件类型
限时办结
六、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初审→审核公示→发放补贴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结果送达
现场反馈
九、咨询电话
1.社区电话:户籍所在地、常住地社区提供
2.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024-46823862
3.本溪市桓仁县人才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024-48838237
4.本溪市平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4-42371295
5.本溪市明山区社会保障服务分中心:024-44832155
6.本溪市溪湖区社会事业服务中心:024-45836784
7.本溪市南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4-43834255
十、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11:3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一、办理地点
户籍所在地
十二、办理机构
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十三、设定依据
关于印发《本溪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本财发【2024】7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