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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登记

来源:综合法规科 发布时间:2021-09-09 16:25:04 浏览次数: 【字体:

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登记

一、申报条件

法定劳动年龄内,处于就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

二、申报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填写《灵活就业(个体经营)人员就业登记表》。

三、服务对象

个人

四、办理形式

1.窗口办理(常住地就近社区)

2.线上办理

五、办件类型

即申即办

六、办理流程

受理(即时)→登记信息(即时)→结果反馈(即时)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结果送达

短信、短信

九、咨询电话

由常住地所在地社区提供

十、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11:3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一、办理地点

户籍所在地社区

十二、办理机构

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十三、设定依据

《关于印发<本溪市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本人社发〔2011〕1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