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便民服务>办事指南>详细内容

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登记

来源:综合法规科 发布时间:2026-02-26 08:55:04 浏览次数: 【字体:

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登记

一、申报条件

法定劳动年龄内,处于就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

二、申报材料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或复印件;

2.填写《灵活就业(个体经营)人员就业登记表》。

三、服务对象

个人

四、办理形式

1.线下渠道:所在地社区和各县区人社系统综合受理窗口;

2.线上渠道: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或辽宁人社小程序

五、办件类型

即申即办(线下办理);5个工作日内办结(线上办理)

六、办理流程

受理(即时)→登记信息(即时)→结果反馈(即时)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结果送达

直接反馈

九、咨询电话

1.社区电话:由所在地社区提供

2.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024-46811312

3.本溪市桓仁县人才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024-48192866

4.本溪市平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4-42371293

5.本溪市明山区社会保障服务分中心:024-44834838

6.本溪市溪湖区社会事业服务中心:024-45836084

7.本溪市南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4-43839320

8.本溪市高新区基层治理和社会事业局;024-45556998(删除)

十、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11:3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一、办理地点

所在社区或各县区人社系统综合受理窗口

十二、办理机构

各级共就业服务机构

十三、设定依据

辽宁省公共就业主要业务经办规程(2.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