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登记
失业登记
一、申报条件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
二、申报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填写《失业人员登记表》。
三、服务对象
失业人员
四、办理形式
1.常住地就近社区
2.窗口办理(市及各县区人社系统综合受理窗口)
3.线上办理
五、办件类型
即申即办
六、办理流程
受理(即时)→登记信息(即时)→结果反馈(即时)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结果送达
窗口、短信、邮寄
八、咨询电话
1.社区电话由常住地所在地社区提供
2.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024-46811312
3.本溪市桓仁县人才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024-48822538
4.本溪市平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4-42371293
5.本溪市明山区社会保障服务分中心:024-44834838
6.本溪市溪湖区社会事业服务中心:024-45836081
7.本溪市南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4-43839320
8.本溪市高新区基层治理和社会事业局:024-45556998
九、咨询电话
由常住地所在地社区提供
十、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11:3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一、办理地点
户籍所在地社区
十二、办理机构
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十三、设定依据
《关于印发<本溪市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本人社发〔2011〕1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