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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奥鹏交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辽宁奥鹏市政集团有限公司)承建本溪太子河新城梁家保障性住房(城市棚户区)配套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建设工程予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公告

来源:本溪市劳动保障维权中心 发布时间:2025-04-15 10:26:10 浏览次数: 【字体:

辽宁奥鹏交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辽宁奥鹏市政集团有限公司)承建本溪太子河新城梁家保障性住房(城市棚户区)配套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建设工程已完工,项目经理刘祖昆,电话15241420128。如存在拖欠工资问题请劳动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市劳动保障维权中心投诉。

投诉电话:024-47133155

 

 

本溪市劳动保障维权中心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