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5年本溪市第一批急需紧缺技能人才职业(工种)指导目录》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承担政府补贴性项目培训机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用人单位评价机构和社会评价组织:
为提高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求,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经济社会若干领域稳增长惠民生政策举措>的通知》(辽政发〔2025〕1号)文件精神和省人社厅具体要求,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局对我市《急需紧缺技能人才职业(工种)指导目录》进行了动态调整。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调整内容
将家政服务员、保育师、婴幼儿发展引导员及养老护理员等4个职业(工种)纳入急需紧缺技能人才职业(工种)指导目录(详情见附件)。
二、执行时间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执行。
三、其他要求
在本通知印发之日前已开班备案的培训班次的补贴标准,按照《2022年本溪市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目录》和补充目录、以及《2024年本溪市第一批急需紧缺技能人才职业(工种)指导目录》《2024年本溪市第二批急需紧缺技能人才职业(工种)指导目录》《2024年本溪市第三批急需紧缺技能人才职业(工种)指导目录》规定的标准执行。
附件:2025年本溪市第一批急需紧缺技能人才职业(工种)指导目录.xlsx
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溪市财政局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