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便民服务>办事指南>详细内容

服刑/退休人员多缴养老保险费退费

来源:社保中心 发布时间:2025-03-18 14:39:29 浏览次数: 【字体:

一、申报条件

1.退休人员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

2.服刑人员服刑期间缴费的。

二、申报材料

1.个人垫付统筹的,需单位出具统筹是否由本人垫付的证明。

2.服刑人员退费需要释放证明及判决书。

3.无社保卡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本人中国银行储蓄卡。

三、服务对象

企业及灵活就业人员

四、办理形式

1.窗口办理

2.线上办理

五、办件类型

即申即办

六、办理流程

受理(即时)→经办(即时)→结果反馈(即时)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结果送达

短信

九、咨询电话

本溪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024-42818081

本溪市社保中心本溪县分中心:024-46822580

本溪市社保中心桓仁县分中心:024-48828077

十、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11:3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一、办理地点

市社保中心:明山区峪明路宏峪小区一号公建

本溪县分中心: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文化街工商巷186-2

桓仁县分中心:桓仁满族自治县天后街09组3号

十二、办理机构

本溪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本溪市社保中心本溪县分中心

本溪市社保中心桓仁县分中心

十三、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