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便民服务>办事指南>详细内容

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确认

来源:社保中心 发布时间:2025-03-18 14:38:05 浏览次数: 【字体:

一、申报条件

1.无法通过掌上12333生存认证的企业离退休人员(遗属)、电业、铁路等中省直企业离退休人员(遗属)。

2.已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二、申报材料

身份证/社保卡。

三、服务对象

企业退休人员、城乡居民人员。

四、办理形式

1.窗口办理

2.线上办理

五、办件类型

即申即办

六、办理流程

受理(即时)→经办(即时)→反馈(即时)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结果送达

短信、窗口

九、咨询电话

本溪市社保中心:024-42818251

本溪市社保中心明山区分中心:024-42818060

本溪市社保中心溪湖区分中心:024-45832128

本溪市社保中心平山区分中心:024-42818047

本溪市社保中心南芬区分中心:024-43820035

本溪市社保中心本溪县分中心:024-46823457

本溪市社保中心桓仁县分中心:024-48820692

十、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11:3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一、办理地点

市社保中心:明山区峪明路宏峪小区一号公建(水木兰亭小区旁)

平山区社保中心:平山区解放南路38号

明山区社保中心:明山区峪明路宏峪小区一号公建(水木兰亭小区旁)

溪湖区社保中心(含高新区):溪湖区西路206a栋本溪市溪湖区政务服务中心

南芬区社保中心:南芬区中心路行政服务中心

本溪县社保中心: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文化街工商巷186-2

桓仁县社保中心:桓仁满族自治县天后街09组3号

十二、办理机构

本溪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本溪市社保中心平山区分中心

本溪市社保中心明山区分中心

本溪市社保中心溪湖区分中心

本溪市社保中心南芬区分中心

本溪市社保中心本溪县分中心

本溪市社保中心桓仁县分中心

十三、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