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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来源:社保中心 发布时间:2025-03-18 14:30:44 浏览次数: 【字体:

一、申报条件

1.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2.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在职人员在不同级财政之间流动。

3.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在职人员与企业或灵活就业人员之间流动。

二、申报材料

身份证。

三、服务对象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灵活就业人员。

四、办理形式

线上办理

五、办件类型

即申即办

六、办理流程

受理(即时)→经办(即时)→反馈(即时)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结果送达

短信

九、咨询电话

本溪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024-42818052

本溪市社保中心本溪县分中心:024-46821019

本溪市社保中心桓仁县分中心:024-48862191

十、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11:3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一、办理地点

市社保中心:明山区峪明路宏峪小区一号公建

本溪县分中心: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文化街工商巷186-2

桓仁县分中心:桓仁满族自治县天后街09组3号

十二、办理机构

本溪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本溪市社保中心本溪县分中心

本溪市社保中心桓仁县分中心

十三、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