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一、申报条件
参保人员死亡、丧失国籍或已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
二、申报材料
到户籍所在地村(居)、乡镇(街道)办理需提供:
1.身份证/法定继承人身份证。
2.户口本/法定继承人身份证。
3.参保人员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出国丧失国籍的提供出国(境)定居材料;享受其他养老待遇的提供其他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证明材料。
4.填报《注销登记表》。
三、服务对象
城乡居民
四、办理形式
1.窗口办理
2.线上办理
五、办件类型
即申即办
六、办理流程
受理(即时)→经办(即时)→反馈(即时)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结果送达
短信、窗口
九、咨询电话
本溪市社保中心明山区分中心:024-42818060
本溪市社保中心溪湖区分中心:024-45832128
本溪市社保中心南芬区分中心:024-43820035
本溪市社保中心平山区分中心:024-42818047
本溪市社保中心本溪县分中心:024-46826247
本溪市社保中心桓仁县分中心:024-48876889
十、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11:3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一、办理地点
平山区社保中心:平山区解放南路38号
明山区社保中心:明山区峪明路宏峪小区一号公建(水木兰亭小区旁)
溪湖区社保中心(含高新区):溪湖区西路206a栋本溪市溪湖区政务服务中心
南芬区社保中心:南芬区中心路行政服务中心
本溪县社保中心: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文化街工商巷186-2
桓仁县分中心:桓仁满族自治县天后街09组3号
十二、办理机构
本溪市社保中心平山区分中心
本溪市社保中心明山区分中心
本溪市社保中心溪湖区分中心
本溪市社保中心南芬区分中心
本溪市社保中心本溪县分中心
本溪市社保中心桓仁县分中心
十三、设定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