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资格确认
一、申报条件
领取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的工伤职工和供养亲属。
二、申报材料
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
三、服务对象
单位、个人
四、办理形式
1.窗口办理
2.线上办理
五、办件类型
即申即办
六、办理流程
受理(即时)→经办(即时)→反馈(即时)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结果送达
短信、窗口
九、咨询电话
本溪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024-42816740
本溪市社保中心本溪县分中心:024-46824577
本溪市社保中心桓仁县分中心:024-48837889
十、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11:3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一、办理地点
市社保中心:明山区峪明路宏峪小区一号公建
本溪县分中心: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文化街工商巷186-2
桓仁县分中心:桓仁满族自治县天后街09组3号
十二、办理机构
本溪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本溪市社保中心本溪县分中心
本溪市社保中心桓仁县分中心
十三、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3.《关于印发辽宁省工伤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辽人社规[2023]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