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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养老保险退休趸缴

来源:社保中心 发布时间:2024-09-02 14:23:13 浏览次数: 【字体:

一、申报条件

2011年6月30日前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延长缴费5年仍不足15年的,剩余的年限按原延长缴费第5年的缴费基数一次性趸缴。

二、申报材料

社保卡/身份证

三、服务对象

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员

四、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五、办件类型

即申即办

六、办理流程

受理(即时)→经办(即时)→反馈(即时)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结果送达

短信、窗口

九、咨询电话

本溪市社保中心:024-42802431

本溪市社保中心明山区分中心:024-42818077

本溪市社保中心溪湖区分中心:024-45832128

本溪市社保中心南芬区分中心:024-43820035

本溪市社保中心平山区分中心:024-42818047

本溪市社保中心本溪县分中心:024-46824851

本溪市社保中心桓仁县分中心:024-48862191

十、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11:3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一、办理地点

市社保中心:明山区峪明路宏峪小区一号公建(水木兰亭小区旁)

平山区社保中心:平山区解放南路38号

明山区社保中心:明山区峪明路宏峪小区一号公建(水木兰亭小区旁)

溪湖区社保中心(含高新区):溪湖区西路206a栋  本溪市溪湖区政务服务中心

南芬区社保中心:南芬区中心路行政服务中心

本溪县社保中心: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文化街工商巷186-2

桓仁县社保中心:桓仁满族自治县天后街09组3号

十二、办理机构

本溪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本溪市社保中心平山区分中心

本溪市社保中心明山区分中心

本溪市社保中心溪湖区分中心

本溪市社保中心南芬区分中心

本溪市社保中心本溪县分中心

本溪市社保中心桓仁县分中心

十三、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