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标题:关于印发《 “技能本溪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本人社〔2022〕44号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2022-06-15
  • 效力状态:有效

关于印发《 “技能本溪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技能人才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关于印发〈“技能辽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发〔2022〕7号)要求,我市决定开展“技能本溪行动”。现将《 “技能本溪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溪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本溪市财政局       本溪市教育局     本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6月15日

 


“技能本溪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两会、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省政府工作报告、省部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市委十三届二次暨市委经济会议和市“两会”精神、市政府工作报告及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技能辽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发〔2022〕7号)有关工作要求,培养创新型、知识型、技能型人才,推动本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面全方位振兴取得新突破,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技能人才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加快建设“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构建“一圈一带两区”区域发展新格局、省统筹发展和安全15项重大工程,全面实施“生态立市、产业强市、人才兴市、惠民富市”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实力本溪、活力本溪、美丽本溪、平安本溪、幸福本溪,加快我市“三市四区”和“九个产业集群”建设,全面落实市委“人才兴市推进年”工作部署要求,将“技能本溪行动”打造成为我市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载体,以促进就业创业、服务行业企业、服务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进一步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机制,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我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紧贴产业发展需求调整补贴性职业培训项目目录。依据省人社厅编制发布的急需紧缺技能人才职业(工种)参考目录,结合我市实际,立足“四大发展”战略、“五个本溪”建设、“九个产业”集群,在钢铁冶金和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及大健康、文化旅游“三个主导产业”及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涉及的“三字号企业”等重点工作,结合我市职业技能培训需求实际,深入开展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和骨干企业用工需求调查,围绕生产经营、产业升级、技术创新和生产生活需要,广泛收集企业职工、就业重点群体等广大劳动者的培训需求信息,充实完善相关培训职业(工种),及时调整确定“两目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目录、承担政府补贴性培训机构目录),引导各类培训资源向市场急需、企业生产必需等环节集聚,提高市场需求契合度。重点为装备制造业、冶金、建材等原材料及钢铁深加工产业、生物医药、生态旅游、健康养护、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重大工程项目培养急需的技能人才,促进职业技能培训与产业发展、市场需求协调联动,切实缓解招工难与求职难的矛盾。充分发挥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资源优势,普遍设立企业培训工作站,结合急需紧缺技术工种参考目录,为企业订单定岗定向培养技能人才。依据省发布的急需紧缺技术工种参考目录,我市将不定期发布本地急需紧缺技术工种目录。全年开展补贴性人数14000人,其中:急需紧缺工种培训3000人次以上。对获得我市发布的急需紧缺技术工种参考目录中职业(工种)的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员,补贴标准可在现行规定的培训补贴标准基础上,上浮至30%(包括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就业重点群体就业技能培训等)。

(二)立足稳岗用工需求开展企业自主培训和评价。充分发挥企业培训主体作用,支持各类企业立足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面向本企业职工自主开展各类培训,提升职工技能水平,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重点引导大中型企业依托职业院校或本企业培训中心,采取校企合作、工学交替等方式,组织技能岗位在职职工(含见习期)参加新型学徒制培训,精准培养适合企业发展和岗位需求的中、高级技能人才。一是进一步发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节余资金作用,支持各类企业自主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并按相关政策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全年支持各类企业自主开展补贴性培训10000人以上。其中:全年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400人以上,并按照中级工(四级)、高级工(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分别给予每人每年5000元、6000元、7000元、8000元的培训补贴。二是持续向用人主体放权,全力支持各级各类企业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和实际需要,面向本企业职工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自主确定评价职业(工种)范围,自主设置职业技能岗位等级,自主开发制定评价标准规范,自主运用评价方法。全年自主评价2000人次以上。三是充分发挥国家、省市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或技能大师工作室(站)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高技能人才培训。调动本钢集团公司、市属国有企业及各县区企业加强高级技工人才培养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计划培养和储备一批高级技工人才,并形成良性发展机制。全年新增高技能人才2500人以上。

(三)开展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围绕加快推进数字本溪、智造强市建设,以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为核心,依托院校、各类承担政府补贴性项目培训机构,面向毕业离校三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下年毕业的在校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类毕业生),每年下半年组织实施3-6个月的数据分析、软件编程、工业软件、数据安全等专业免费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建立动态专业设置和调整机制,提高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增强高校毕业生适应产业发展、岗位需求和基层就业的能力。全年开展高校毕业生培训170人次以上,按规定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2000元培训补贴,补贴直补培训机构。

(四)助力乡村振兴强化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各县、区要结合当地产业发展和企业用工需求以及农民工就业意愿,组织转岗和失业农民工开展建筑、机械、维修、家政、养老、餐饮、保安、物流等适合农民工就业的技能培训和快递员、网约配送员等新职业新业态培训,提升其再就业能力。本溪县、桓仁县要结合县域经济发展需求,重点围绕县域内设施农业、现代农业产业、生产制造业、服务业、乡土产业、休闲旅游业、餐饮业等,组织农村转移劳动力、返乡农民工和脱贫劳动力,开展模具工、农作物植保员、家畜(家禽)饲养员、住宿餐饮服务人员等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职业(工种)技能培训,促进其就地就近就业。市人社、财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将农民工培训涉及的职业(工种)按规定全部列入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目录,并落实培训补贴政策。全年培训农民工2000人次以上。

(五)积极推动退役军人参加政府补贴性培训。结合退役军人实际和就业愿望,推行职业能力、通用职业素质和求职能力等适应性、综合性培训,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引导合理就业预期,提升社会适应能力。推动各地对接共享优质教育培训资源,退役军人可凭退役证件自主选择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对于培训需求相对集中的培训项目,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可按政府购买服务、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会同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择优选取培训机构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开展项目制培训,并可按规定预支50%的补贴资金。依托高校、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创业孵化基地等现有资源,挂牌建立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发挥示范作用,对有创业意愿的退役军人,重点跟进经营管理、品牌建设、市场拓展、风险防控及产业政策培训,培育创业意识,提升创业能力,通过培训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全年培训退役军人200人次以上。

(六)组织失业人员等其他就业重点群体开展免费技能培训。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结合失业人员年龄、技能文化水平、求职意愿等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提供就业指导和技能培训等就业服务,提升就业技能。以就业年龄段未就业残疾人为重点,根据不同类别残疾人特点和需求,组织类别化、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提升残疾人职业素质和就业能力。对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开展以二产技工类、维修类为主的劳动预备制培训,帮助其掌握必要职业技能,实现高质量就业。继续实施脱贫人口、脱贫家庭子女技能帮扶千校行动、雨露计划,使其掌握技能、用技增收,稳定和巩固脱贫成果。面向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就业技能培训,促进其更好回归社会、适应社会和贡献社会。将解救的被拐卖妇女纳入就业重点群体,通过职业技能培训,帮助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全年培训失业人员等其他重点群体2200人次以上。

(七)深入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面向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各类就业重点群体,针对不同的创业阶段,有针对性地开展创业培训。对准备创业和创业初期的人员,开展创业意识、创办企业、网络创业、创业(模拟)实训等培训课程,提升项目选择、市场评估、资金预测、创业计划等能力。对已经成功创业的人员,开展改善企业和扩大企业的培训课程,健全管理体系,制定发展战略,抵御外部风险,稳定企业经营,扩大就业岗位。全年共开展创业培训550人次以上。加强创业带头人队伍建设,加大对创业带头人的培养力度,全面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全年培养创业带头400人以上。

(八)普及提升全民数字素养和技能。结合国家编制数字技能职业培训包工作,在各类职业技能培训中探索增加有关数字技能的培训内容,特别是面向新职业重点开展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技能培训,推动实施“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模式,加强各类城乡劳动者数字技能职业技能培训。积极争取数字技能类职业标准开发项目,将数字技能内容融入到职业技能标准和评价规范,推进数字技能类人才评价工作。支持和引导职业院校积极开设数字技能类专业,将数字技能通用素质培养纳入公共课范畴,加强数字技能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数字技能类人才培养能力。力争择优遴选1所技工院校推荐参与全国技工教育数字化资源和应用优秀院校评选,支持建设1个具有数字技能培养优势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站),提升数字技能人才培养基础能力建设。

(九)创建培育独具特色的职业技能培训品牌。各县、区人社部门要立足本辖区内的特色产业,围绕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的实际用工需求,挖掘培育至少一个带动就业人数多、技能特色明显、社会知名度高、具有品牌效应的地方特色技能培训品牌,于6月25日前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统筹安排、合理规划、科学确定各县、区培训品牌,力争“形成一县(区)一品牌、县区各具特色”的全市职业技能培训品牌效应。各县(区)人社、教育部门要动员职业院校、各类培训机构为技能培训品牌建设提供支撑,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各县、区培训品牌纳入全市职业技能大赛比赛项目,定期开展竞技展示交流活动,不断提升培训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对培训品牌发挥带动就业创业、助推产业发展作用好的县区,争取在就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考核中加分。

(十)打造技工院校技能人才培养主阵地。整合盘活全市技工院校资源,激发内生动力,提升技工教育整体质量。重点支持办好1所技师学院或技工学校。争取中央财政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用于支持优质技工院校。支持技工院校积极参与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建设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落实技工院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加强技工院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将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贯穿技工教育全过程。做好招生宣传,持续巩固扩大招生规模,力争全年招生在400人以上。在校生规模逐年上升,力争保持在1500人以上。组织技工院校实施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进一步提高学生教育培养质量,帮助学生实现从学习到就业的紧密衔接。引导鼓励技工院校参加优质技工院校及优质专业建设评选,发挥优质院校和优质专业辐射带动作用,打造技工教育特色品牌。畅通“绿色通道”,采取考核方式,公开招聘引进急需紧缺的高技能人才,优化技工院校师资队伍。将技工院校教师纳入“职业教育省级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评选范围,发挥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的带头示范作用,激发技工院校教师工作积极性,提升技工教育师资水平。

(十一)积极组织和办好省、市职业技能大赛。构建以世界技能大赛和全国技能大赛为引领,辽宁省技能大赛为龙头,本溪市技能大赛、县区和行业竞赛为主体,企业和院校比赛为基础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不断提高竞赛的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今年,我市将对接省赛、国赛、世赛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创新引领、高效节俭、绿色安全理念,紧紧围绕我市重点产业、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筹备举办好本溪市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依据辽宁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赛项设置开展技能竞赛,选拔储备优秀高技能人才,为全力备战辽宁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做好准备。组织筹备好辽宁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起重机(天车)、机械设备点检员两个分赛项目的筹备保障工作。同时,推广集中开放、赛展结合的职业技能竞赛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支持、参与办赛。通过全市性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精心打造省内精品赛项,力争实现省赛、国赛、世赛项目基本全覆盖,引领各县区、各行业企业、院校开展近万人次的技能比武和交流展示,实现以赛促训、以赛促评、以赛促学、以赛聚才,全力打造全市优秀技能人才同场竞技、各显其能的交流展示平台。

(十二)提升技能人才公共服务能力。推动职业技能社会化评价提质扩面,促进各类符合条件的社会主体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自主评价和社会化认定,健全职业技能等级制度体系,完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制,促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结果与培养使用待遇相结合。指导督促职业院校履行社会责任,大规模开展社会化职业技能培训。

按照省人社厅关于组织开展“辽宁省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活动的安排部署,积极推荐我市优秀高技能人才参加“辽宁工匠”、“辽宁技能大奖”、“辽宁技术能手”的评选,对获得以上荣誉称号的高技能人才,按省政策规定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生活补贴奖励。

搭建高技能人才培育载体,从我市重点企业和院校中,力争推荐1家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院校参加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示范基地项目、2家省级技能大师工作站项目的评选,争取获得省给予的不超过300万元和10万元的建设补助资金。加强市级技能大师工作站建设,拟新建2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站,并给予8万元的建设补助资金。

按照省人社厅有关文件要求,完善政策措施,利用退休技术技能人才经验丰富、技术技能精湛的优势,发挥其在技能人才培养、培训、评价及技能大赛评裁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按照省人社厅的工作安排,定期发布技能人才工资指导价位,引导企业合理确定技能劳动者的工资水平。做好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享受同等待遇工作。积极配合省人社厅依托国家金保工程二期就业管理信息系统,加快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实名制管理工作,并利用电子社会保障卡全面推广使用职业培训券,应发尽发,强化职业技能培训信息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全年发放职业培训券10000张以上,使用5000张以上。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实施“技能本溪行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将“技能本溪行动”作为扎实推进“技能辽宁行动”和市委“人才兴市推进年”的重要举措,将技能人才工作纳入本地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行业企业为主体、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推动工作合力。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压实工作责任,抓实抓细抓好。市里将各县区推进“技能本溪行动”的实施情况纳入就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考核,各县区要按月上报任务完成情况,确保各项工作举措落实落地,取得实效。既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也要克服疫情影响,迅速行动,抓紧时间,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积极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大经费支持。加大技能人才工作投入力度,统筹利用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结余资金、人才专项资金等各类资金,按规定用于职业技能培训、优秀高技能人才表彰奖励、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等。发挥好政府资金的撬动作用,推动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

(三)强化监督管理。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加强对培训机构、培训项目、社评组织和培训资金的监管。探索引入第三方机构强化社会监督,大力推进“制度+科技”“人防+技防”的全方位监管体系。强化职业技能培训资金规范管理、风险防控和监督检查,管好管严系统工作人员,管实管牢职业技能培训资金。对贪污侵占、套取骗取等问题,依法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四)注重宣传引导。各县区、各相关单位要加大“技能本溪行动”宣传力度,精心策划宣传活动,广泛解读宣传技能人才政策,及时发布工作进展和成果成效。要大力宣传行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引导社会各界关注技能人才,支持技能人才工作,营造技能人才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技能本溪行动”实施方案重点工作分解


附件:

                                “技能本溪行动”实施方案重点工作分解

序号

重点任务

工作措施

工作目标

完成

时限

责任

部门

1

紧贴产业发展需求调整补贴性职业培训项目目录

1.根据省急需紧缺技能人才职业(工种)参考目录及我市实际及时调整确定我市“两目录”,引导各类培训资源向市场急需、企业生产必需等环节集中,促进职业技能培训与产业发展、市场需求协调联动;2.指导督促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普遍设立企业培训工作站,为企业订单定岗定向培养技能人才。

全年开展补贴性人数14000人,其中:急需紧缺工种培训3000人次以上(含企业职工和就业重点群体)。

次月5日前上报上月完成情况,12月底前报全年完成情况。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发改、工信、生态环境、文化旅游、应急、教育、国资等部门

2

立足稳岗位保用工开展企业自主培训和评价

1.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支持各类企业立足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面向本企业职工自主开展各类补贴性培训;2.重点引导大中型企业组织技能岗位在职职工(含见习期)参加新型学徒制培训,精准培养适合企业发展和岗位需求的中、高级技能人才;3.持续向用人主体放权,全力支持各级各类企业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和实际需要,面向本企业职工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4.充分发挥国家、省市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或技能大师工作室(站)作用,支持鼓励引导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工作。

1.全年支持各类企业自主开展补贴性培训10000人次以上;2.培养学徒400人以上;3.开展企业自主评价2000人次以上。3.全年新增高技能人才2500人以上。

次月5日前上报上月完成情况,12月底前报全年完成情况。

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教育、国资等部门

3

开展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

依托院校等各类培训机构,面向毕业离校三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下年毕业的在校生,组织实施免费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增强高校毕业生适应产业发展、岗位需求和基层就业能力。

培训高校毕业生170人次以上。

8月5日开始上报完成情况,12月底前报全年完成情况。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教育等部门

4

助力乡村振兴强化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

1.结合产业发展和企业用工需求以及农民工就业意愿,组织转岗和失业农民工开展适合农民工就业的技能培训和新职业新业态培训,提升其再就业能力;2.围绕县域内产业需求,组织农村转移劳动力、返乡农民工和脱贫劳动力,开展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职业(工种)技能培训,促进其就地就近就业;3.将农民工培训涉及的职业(工种)按规定全部列入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目录,并落实培训补贴政策。

培训农民工2000人次以上。

次月5日前上报上月完成情况,12月底前报全年完成情况。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教育、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

5

积极推动退役军人参加政府补贴性培训

1.结合退役军人实际和就业愿望,推行职业能力、通用职业素质和求职能力等适应性、综合性培训,提升社会适应能力;2.推动各地对接共享优质教育培训资源,开展退役军人免费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制培训;3.依托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重点跟进经营管理、品牌建设、市场拓展、风险防控及产业政策培训,培育创业意识,提升创业能力。

培训退役军人200人次以上。

次月5日前上报上月完成情况,12月底前报全年完成情况。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退役军人事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教育等部门

6

组织失业人员等其他群体开展技能培训

1.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结合失业人员特点,有针对性的提供就业指导和技能培训等就业服务,提升转岗就业技能;2.以就业年龄段未就业残疾人为重点,根据不同类别残疾人特点和需求,组织类别化、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提升残疾人职业素质和就业能力;3.对“两后生”开展以二产技工类、维修类为主的劳动预备制培训,帮助其掌握必要职业技能实现高质量就业;4.继续实施脱贫人口、脱贫家庭子女技能帮扶千校行动、雨露计划,使其掌握技能、用技增收,稳定和巩固脱贫成果;5.面向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就业技能培训,促进其更好的回归社会、适应社会和贡献社会;6.将解救的被拐卖妇女纳入就业重点群体,通过职业技能培训,帮助提升就业创业能力。

培训失业人员等其他就业重点群体共2200人次以上。

次月5日前上报上月完成情况,12月底前报全年完成情况。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教育、退役军人、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司法、妇联、残联等部门

7

深入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

1.面向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各类就业重点群体,针对不同的创业阶段,有针对性地开展创业培训;2.加强创业带头人队伍建设,加大对创业带头人的培养力度,全面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

1.开展创业培训550人次以上;2.培养创业带头400人以上。

次月5日前上报上月完成情况,12月底前报全年完成情况。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

8

普及提升公民数字素养和技能

1.在各类职业技能培训中增加有关数字技能的培训内容,特别是面向新职业重点开展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技能培训,加强各类城乡劳动者数字技能职业技能培训;2.积极争取数字技能类职业标准开发项目,将数字技能内容融入到职业技能标准和评价规范,推进数字技能类人才评价工作;3.支持和引导市内技工院校积极开设数字技能类专业,将数字技能通用素质培养纳入公共课范畴,提升技工院校数字技能类人才培养能力;4.提升数字技能人才培养基础能力建设。

支持和鼓励建设具有数字技能培养优势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站。

10月底前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教育等部门

9

创建培育具有本地特色的职业技能培训品牌

1.立足本地区特色产业,挖掘培育带动就业人数多、技能特色明显、社会知名度高、具有品牌效应的地方特色技能培训项目品牌;2.动员职业院校、各类培训机构为技能培训品牌建设提供支撑;3.将培训品牌纳入开展竞技展示交流活动,不断提升培训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4.鼓励培训品牌发挥带动就业创业、助推产业发展。

各县、区要挖掘培育培训品牌,力争形成“一县(区)一品牌、县区各具特色”职业技能培训品牌效应。

6月底前

长期推进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

10

打造技工院校技能人才培养主阵地

1.盘活技工院校资源,激发内生动力,提升技工教育整体质量;2.落实技工院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3.做好招生宣传,持续巩固扩大招生规模,在校生规模逐年上升;4.推进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5.定期开展优质技工院校及优质专业建设,发挥优质院校和优质专业辐射带动作用,打造技工教育特色品牌;6.组织技工院校教师参加“职业教育省级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评选活动,打造高水平的教师队伍,提升技工教育师资队伍水平。

1.加强力量办好一所技工院校2.力争全年招生规模在400人以上;3.积极参与实施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技师学院大力培训工学一体化教师;4.积极参加“职业教育省级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评选。

按时推进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改、财政、教育等部门

11

积极组织和办好省、市技能大赛

1.对接省赛、国赛、世赛标准,组织筹备好辽宁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起重机(天车)、机械设备点检员两个分赛项目的筹备保障工作;2.依据辽宁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赛项设置开展技能竞赛,筹备举办好本溪市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选拔储备优秀高技能人才,为全力备战辽宁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做好准备;3.推广集中开放、赛展结合的职业技能竞赛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支持、参与办赛;4.通过全市性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实现以赛促训、以赛促评、以赛促学、以赛聚才,全力打造全市优秀技能人才同场竞技、各显其能的交流展示平台。

引领各县区、行业企业、院校开展技能比武和交流展示。

9月底前

本钢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冶金技师学院、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教育、工会、团市委、妇联等部门

12

提升技能人才公共服务能力

1.推动职业技能社会化评价提质扩面,促进各类符合条件的社会主体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自主评价和社会化认定;2.指导督促职业院校履行社会责任,大规模开展社会化职业技能培训;3.积极参与省“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活动,发挥优秀高技能人才示范引领作用;4.创建高技能人才培育载体,从重点企业和院校中,积极推荐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示范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站;5发布技能人才工资指导价位,引导企业合理确定技能劳动者的工资水平;6.做好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享受同等待遇工作;7.利用电子社会保障卡全面推广使用职业培训券,应发尽发,强化职业技能培训信息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1.积极推荐“辽宁工匠”、“辽宁技能大奖”、“辽宁技术能手”;2.积极推荐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示范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站;3.发放职业培训券10000张以上,使用5000张以上。

10月底前、12月底前

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资监管、财政、教育等部门


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