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标题:关于成立本溪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文字号:本人社发〔2017〕32号
  • 发布机构:政策法规科
  • 发文日期:2017-05-05
  • 效力状态:有效

关于成立本溪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计生委: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关于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7]10号)精神,确保我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实施,现决定成立本溪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姜  华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

副组长: 关  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闫立伟 市财政局副局长

      姜运娥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粱雅丽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成  员:王福成 市人社局工资福利处处长

      焦 丽  市财政局社保处处长

      陈金瑞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科教处处长

      李国强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医改处处长

职责分工:

市人社局:负责牵头研究制定本地区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市财政局:负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市卫计委:负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负责指导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分配办法的制定,并督导实施。

 

 

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溪市财政局

 本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5月5日


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