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本溪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计生委: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关于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7]10号)精神,确保我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实施,现决定成立本溪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姜 华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
副组长: 关 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闫立伟 市财政局副局长
姜运娥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粱雅丽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成 员:王福成 市人社局工资福利处处长
焦 丽 市财政局社保处处长
陈金瑞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科教处处长
李国强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医改处处长
职责分工:
市人社局:负责牵头研究制定本地区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市财政局:负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市卫计委:负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负责指导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分配办法的制定,并督导实施。
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溪市财政局
本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