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帮助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编制《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按所示方法,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本《指南》根据需要适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动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以及法律、法规和政府规定需要公开的事项,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此次编制的《目录》为2010版,原则上收录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时限为2009年1月1日-2010年11月30日。
对于涉及国家秘密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不予公开。
(二)获取信息方式
1.登录本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benxi.gov.cn)首页,点击“政府信息公开模块中的市人社局栏目”查阅;
2.可以在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或市档案馆查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需要,申请获取依申请公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
(一)受理机构
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法规处作为本部门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信息公开的处室。
(二)申请的提出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申请获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前,应填写《本溪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本溪市人民政府网站(www.benxi.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为提高办事效率,申请人应当对所需信息详尽描述,若可能,应当提供所需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综合法规处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公民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对于书写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四)办理流程
申请人向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流程,请参见《本溪市人民政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
三、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受理机构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监督电话:43226510(市人社局监察室);42218606(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