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20260321-20260331病残津贴公示 来源:局养老保险科 发布时间:2026-03-31 09:20:04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公示期内个人或单位对认定结论有异议或发现弄虚作假现象,请向市人社局反映。电话:024-42808625附件:本溪市20260321-20260331病残津贴公示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