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20251101-20251128病残津贴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5-11-28 19:39:18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公示期内个人或单位对认定结论有异议或发现弄虚作假现象,请向市人社局反映。电话:024-42808625附件:本溪市20251101-20251128病残津贴公示.xlsx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