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溪市青年就业见习计划发放补贴的公示
按照《辽宁省青年就业见习实施细则》(辽人社发〔2019〕9号)、《关于印发<本溪市青年就业见习实施细则>的通知》(本人社〔2019〕94号)要求,我们开展了青年就业见习工作,我部门现对本溪市青年就业见习(平山区、明山区、溪湖区)市级财政补助申请名单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1月27日至12月3日)。如认为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或实际情况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监督电话:47133124
附件:1.明山区青年就业见习人员明细.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