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钢铁(集团)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予以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公告 来源:劳动保障监察队 发布时间:2021-01-12 09:53:45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本溪钢铁(集团)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按照《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本政发〔2009〕6号)规定,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要予以返还,如该单位存在拖欠工资问题请劳动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市劳动保障监察队投诉。投诉电话:43893367。 本溪市劳动保障监察队2021年1月11日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