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bxsrlzyhshbzj-2025-00055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本溪市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主题分类: | 政策解读 |
| 发布日期: | 2025-10-13 | 成文日期: | 2025-09-19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关于《印发<本溪市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提高劳务派遣监管效能,推动形成分类监管工作机制,促进劳务派遣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指南>的通知》(人社厅发〔2025〕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关于印发<本溪市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政策解读如下:
一、发文依据
主要依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19 号)、《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指南>的通知》(人社厅发〔2025〕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起草。
二、主要内容
一是评价分级及标准。规定了信用等级的具体划分,从高到低,分为A+级(信用状况优秀)、A级(信用状况良好)、B级(信用状况合格)、C级(信用状况较差)、D级(信用状况差)五个等级。
二是评价流程。 详细规定了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具体流程,包括:开展部署、单位自评、审核评价、社会公示、等级评定、结果公布、档案管理、异议处理等环节,确保程序公正透明。
三是信用评价结果运用。强调了评价结果的实际运用,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例如:
激励措施:对信用等级高的单位(如A+级),可降低在“双随机、一公开”等事项中抽查比例和频次、开通绿色通道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或便利。
约束措施:对信用等级低的单位(如C、D级),可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提高“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和频次,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进行警示约谈,直至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四是监督管理。明确了评价工作的纪律要求,确保评价的公正性和公信力。规定了评价人员、参评单位的责任义务,以及对于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处理办法
三、预期目的
通过建立明确的评价标准和导向,引导劳务派遣单位自觉规范经营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引导行业健康发展的同时强化信用约束激励作用,将评价结果与监管措施、市场选择挂钩,形成“守信受益、失信受惩”的市场环境,有效震慑和约束失信行为。更进一步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为用人单位选择合作派遣单位提供重要参考,促进优胜劣汰,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四、征求意见情况
向各县区劳务派遣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征求意见,均反馈无意见。
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