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政策法规处
信息名称: 我市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减轻企业负担3000多万元 主题分类: 社会保险
发布日期: 2017-11-03 成文日期: 2017-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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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减轻企业负担3000多万元

发布时间:2017-11-03 08:50:39 【字体: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我市按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社发〔20171号)要求,从201751日起2018830,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将全市企业失业保险费率由原1%降为0.5%(个人费率仍为0.5%)。降低费率后,全市企业平均每月减少失业保险费支出540万元。截至10月末,全市企业累计减少失业保险费支出32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