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rlzyhshbzj-2023-00076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信息名称: | 市政协十四届第二次会议《关于把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的相关工作和获得的荣誉纳入各级企事业单位工作量化考核及职称定聘范畴的提案》(第2139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2023年 |
发布日期: | 2023-06-09 | 成文日期: | 2023-06-09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本人社案字〔2023〕第3号 | |
关键词: |
市政协十四届第二次会议《关于把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的相关工作和获得的荣誉纳入各级企事业单位工作量化考核及职称定聘范畴的提案》(第2139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李晓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把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的相关工作和获得的荣誉纳入各级企事业单位工作量化考核及职称定聘范畴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持续发挥奖励、考核正向激励作用
关于奖励工作,针对事业单位,按照《辽宁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实施细则》,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三种,用人单位(部门)可依据奖励权限制定奖励工作方案,明确奖励范围、条件、种类、比例、程序和纪律要求等,并予以公布。给予嘉奖奖励的,由本单位或者主管机关(部门)按照奖励权限批准作出;给予记功奖励的,由本单位或者主管机关(部门)按照奖励权限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并作出;给予记大功奖励的,需报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作出。
关于考核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针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由事业单位或者主管机关(部门)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及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考核,以年度考核为例,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具体工作流程为:制定方案,总结述职,测评、核实与评价,确定档次。
二、严格落实职称评审政策
㈠评审标准由省以上职称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根据《辽宁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职称评审标准坚持体现专业技术人才职业特点的分类评审标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据各职称系列的国家标准,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省各职称系列、专业的分类评审标准。
㈡评审标准突出对专业技术业绩考核。评审标准的制定,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突出评价能力、业绩和贡献,充分体现专业技术人才特点和工作实际,重点考察其科研项目贡献、将先进技术或理论用于实际工作能力、开拓性研究能力和科研成果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评审标准中除针对从事管理类等特定专业中有明确要求外,岗位性质和职务一般不作为职称评审考核项目。例如: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标准中,针对教学管理类评审的校长、副校长及校级党组织正副职等条件,教师评审中的班主任、大队辅导员等条件,均有明确的评审标准要求作为评审考核依据。
三、聘用工作中充分发挥用人单位自主权
㈠用人单位享有聘任自主权。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权限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61号)文件,坚持分级管理原则,推动管理重心下移,调动各级主管部门积极性,扩大用人单位自主权,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按相关规定自主组织竞聘上岗和人员聘用(任)工作。
㈡聘任程序和方法须经职工大会通过。根据《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岗位设置和竞争上岗试行办法》(辽人发〔2004〕19号)文件,岗位设置、竞争上岗程序和方法,须经本单位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㈢教师系列实行“评聘一体”管理模式。区别于其他职称系列,教师系列的职称评审和聘任工作坚持评聘结合的原则,即参评人员按岗位职数推荐,取得资格后直接聘任到相应等级岗位。因此,教育系列参加职称评审的过程,同时也是岗位聘任过程,需要提前履行竞争上岗程序。各学校结合自身教育教学特点,并结合教学管理及工作实际制定竞争上岗程序和办法,经本学校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市教育局充分尊重县区和直属学校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确定的职称评审方案和标准。
李晓东委员,感谢您对我市专业技术人才发展的关注,您的宝贵建议我们将及时向上级职称行政管理部门反映,同时大力支持市教育局积极引导各学校,不断完善教师职称评审和聘聘任评价体系建设。恳请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局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