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rlzyhshbzj-2023-00071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信息名称: | 市十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关于进一步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活力,加速推动“人才兴市”战略的建议》(第2011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2023年 |
发布日期: | 2023-06-09 | 成文日期: | 2023-06-09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本人社议字〔2023〕第8号 | |
关键词: |
市十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关于进一步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活力,加速推动“人才兴市”战略的建议》(第2011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蔡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活力,加速推动“人才兴市”战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深化职称评审“放管服”改革
㈠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深入贯彻落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将承接省厅下放的14个高级(包括1个正高级)以及原有的9个中级职称评委会评审权限全部下放至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县区,激发各行业在职称评审工作中的主动性和积极作用,充分保障人才评价自主权,释放创新创造活力。市职称部门实现了“零评审”,在化解“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突出矛盾的同时,可以把工作重心调整到政策研究、强化监管和提升服务等方面。
㈡申请组建评委会须具备一定条件。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条件和专家力量,配备专职人员队伍,掌握本行业人才基本特点、行业发展动态,可熟练掌握承接评审系列(专业)的评审标准、程序、受理流程等工作要求,提供良好评审服务能力,能够承担或积极参加省安排部署的相关改革、标准修订、调研任务等工作。申请组建高级评委会,应当具备主体职称系列或者专业,在行业内具有重要影响力,能够代表本领域的专业发展水平,具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符合条件的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具有开展高级评审的能力。
㈢积极推进自主评审。继续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单位,按规定程序开展自主评审。对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企业集团等实行“自定标准、自主评审、自主发证”。目前本溪市中心医院和本钢集团实现了职称的自主评审。
二、不断完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调控
㈠按结构比例标准实施岗位管理。岗位设置和管理制度,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的基础和依据,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目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标准,最高岗位等级,由省人社厅统一制定。构建科学合理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有利于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梯队建设,有利于激发和调动专业技术人才积极性,事关全省事业单位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事关全省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
㈡适时调整岗位结构比例标准。新一轮全省党政机关和事业改革后,2019省人社厅制定了新的《辽宁省卫生机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这个标准,是2009年以来我省针对各类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的一次较大幅度调整。通过调整正高级和副高级岗位均有近3%-5%的提升,部分市直、尤其是县区所属基层事业单位首次设置出副高或正高级岗位。政策要求各部门和单位,要科学制定岗位使用计划,做到统筹安排,既要着眼盘活人才存量,又要为培养引进人才做好预留;既要考虑职责任务、事业发展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又要与其内部岗位聘用、考核竞聘、绩效分配等人事管理制度有机衔接,切实发挥岗位设置在吸引、培养、使用和激励人才工作方面的重要作用。
㈢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各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可随人员编制增减和人员队伍发生较大变化进行动态调整。科研院所等单位引进顶尖人才和急需紧缺的高端人才,可申请设立特设岗位,不受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岗位等级限制。
三、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
急需紧缺人才、海外引进高层次人才、科技成果转化成绩优异人员、在企业工作的博士后,以及在企业工作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可破格申报或直接认定专业技术职称。在企业工作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可不受学历、资历、岗位职数限制,经考核直接认定相应级别职称。
四、科研人员创新创业,享受职称评聘优惠政策
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离岗创业或兼职创新科研人员,结束离岗创业返回原事业单位,或经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书面同意于兼职创新期间在兼职单位申报职称,或符合破格申报职称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允许离岗创业人员在所办企业申报职称,所获得职称可作为其返回原单位后参加岗位竞聘、重新订立聘用合同的参考。离岗创业贡献突出的,可破格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离岗创业人员返回时,应聘用至不低于原等级的岗位,如相应岗位无空缺,允许暂时突破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通过自然消化方式逐步核销。
蔡明代表,感谢您对我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发展和建设的关注,恳请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局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