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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重新核定申请

来源:社保中心 发布时间:2024-09-02 15:04:21 浏览次数: 【字体:

一、申报条件

1.已办理完基本养老保险退休行政审批的退休职工,需要改算养老金的;

2.已办理在职转退休业务;

3.个人养老保险账户整理完毕。

二、申报材料

1.通过社保信息系统获取职工重新审批退休(改算)信息的,无需提供

2.无法通过社保信息系统获取职工重新审批退休(改算)信息的,提供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

三、服务对象

企业离退休人员

四、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五、办件类型

即申即办

六、办理流程

受理(即时)→经办(即时)→反馈(即时)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结果送达

短信、窗口

九、咨询电话

本溪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024-42818253

本溪市社保中心本溪县分中心:024-46824851

本溪市社保中心桓仁县分中心:024-48862191

十、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11:3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一、办理地点

市社保中心:明山区峪明路宏峪小区一号公建

本溪县分中心: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文化街工商巷186-2

桓仁县分中心:桓仁满族自治县天后街09组3号

十二、办理机构

本溪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本溪市社保中心本溪县分中心

本溪市社保中心桓仁县分中心

十三、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