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重新核定申请
一、申报条件
1.已办理完基本养老保险退休行政审批的退休职工,需要改算养老金的;
2.已办理在职转退休业务;
3.个人养老保险账户整理完毕。
二、申报材料
1.通过社保信息系统获取职工重新审批退休(改算)信息的,无需提供
2.无法通过社保信息系统获取职工重新审批退休(改算)信息的,提供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
三、服务对象
企业离退休人员
四、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五、办件类型
即申即办
六、办理流程
受理(即时)→经办(即时)→反馈(即时)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结果送达
短信、窗口
九、咨询电话
本溪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024-42818253
本溪市社保中心本溪县分中心:024-46824851
本溪市社保中心桓仁县分中心:024-48862191
十、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11:3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一、办理地点
市社保中心:明山区峪明路宏峪小区一号公建
本溪县分中心: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文化街工商巷186-2
桓仁县分中心:桓仁满族自治县天后街09组3号
十二、办理机构
本溪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本溪市社保中心本溪县分中心
本溪市社保中心桓仁县分中心
十三、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